移民项目-联邦创业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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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及流程:
- 语言CLB5
- 足够的安家费用证明
- 成立一个符合要求的企业:
A. 在获得投资机构支持时:每位申请人最少持股10%(最多可有5位申请人一起申请,如果主申请人被拒签,其他随同申请人一并拒签)并且申请人与投资机构共同持股最少50%.
B. 在获得PR身份时,申请人应该在加拿大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主要业务需要在加拿大。
4. 自指定机构得到一封Letter of Support(支持信)
- 联系指定投资机构了解如何申请(移民局官方网站上有机构列表/分类及各类机构所需投资数额)
- 说服投资机构此项目值得支持
- 自投资机构处得到支持信
(各个投资机构有自己的要求,需要直接联系了解程序和具体条款。有些机构需要见面面谈,有些机构需要提供BusinessPlan)
5. 取得支持信之后,申请人需要将支持信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递交永居申请。投资机构会同时出具一份Commitment Certificate,由机构直接递交至移民局。这份Certificate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递交永居申请。
6. 在获得支持信和Commitment Certificate之后,申请人可以申请工签,来加拿大开始对企业的管理工作。工签申请在永居申请之前之后递交都可以,但不可以一个信封一起递交,因是不同的审理部门来处理。
工签条件:
- 公司注册地点在魁省之外
- 有投资机构支持信和Commitment Certificate
- 有可以支持一年的安家资金
- 支付雇主规费$230
- 如果已经注册公司税号,可通过Employer Portal提交工作offer、填写表格并支付规费
如果尚无公司税号,可以直接发电子邮件至Employer Portal,说明自己是联邦创投项目申请人并提供详细个人信息。会收到邮件要求填表支付规费。
其他要求及材料同豁免LMIA的工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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