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一项锂离子电池定价集体诉讼允许那些在 2000 年至 2012 年期间购买带有该电池的电子设备的加拿大人,立刻获得现金返还——而且无需收据或发票。
诉讼指控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合谋固定价格”,导致在加拿大销售的产品价格上涨。
“与被告达成了总计 2,130 万加元的和解。和解已在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或魁北克省获得法院批准。这也就意味着整整2130万加币的和解金将由“受害者”们来分掉。
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MP3 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手持 GPS、手持视频播放器、手机和智能手机都是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
但是,那些作为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出售的手机或智能手机(也就是合约机)都不会计入其中。
您只需要拿着符合要求的机型前往自己当年购买该产品的店铺,并且提出“无证据和解”,就将获得 20 加币。但是,如果您希望获得比这更多的钱,则必须出示购买证明。
任何在 200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 月 1 日期间购买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加拿大人都有资格提出索赔。为了取回钱,您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之前申请。
世纪大案,人人分钱啊!
在提出索赔申请前,请先确定自己是否收到了来自索赔管理处所提供的ID号码。以下图片是ID号码和PIN number的例子。
如果已经有相关信息,可以直接用ID号码和PIN number登陆。如果没有的话,需要选择另外一项“I did not receive a Claim ID from the Claims Administrator”。点击完后会出现两个选择,如果仅索赔20刀,只需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即可。但如果想要索赔20刀以上需要出示购买凭据,比如说收据、寄送单等等。提醒大家一下,无论是哪种情况在提交索赔申请前需要选择是通过电子转账还是支票的方式获得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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